唐山市住建局温馨提示:购房人应当将房价款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
市住建局提醒广大群众:
2016年3月20日以后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,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直接收存房价款,购房人应当将房价款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。
其他提醒:
不要购买未在我市取得营业执照、未进行备案的中介机构提供的商品房。
市住建局提醒广大群众:不要购买无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的商品房
发现违法预售可致电2817433举报
市住建局提醒广大群众:在购买商品房时一定要询问开发商,想购买的商品房开发项目有无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,不要购买无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的商品房;有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的,还要确认想购买的商品房是否在批准销售的楼栋号范围内。
未取得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的项目,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(销)售,不得以认购、预订、排号、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、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,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。
取得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的项目不得超预售范围销售。预售商品房必须在销售现场明示住建部《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》、《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》、《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》;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“商品房买卖合同”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房产管理机构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手续。
唐山市住建局温馨提示:购房人应当将房价款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
市住建局提醒广大群众:
2016年3月20日以后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,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直接收存房价款,购房人应当将房价款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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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住建局提醒广大群众:
不要购买未在我市取得营业执照、未进行备案的中介机构提供的商品房。
市住建局提醒广大群众:不要购买无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的商品房
发现违法预售可致电2817433举报
市住建局提醒广大群众:在购买商品房时一定要询问开发商,想购买的商品房开发项目有无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,不要购买无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的商品房;有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的,还要确认想购买的商品房是否在批准销售的楼栋号范围内。
未取得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的项目,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(销)售,不得以认购、预订、排号、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、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,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。
取得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的项目不得超预售范围销售。预售商品房必须在销售现场明示住建部《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》、《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》、《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》;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“商品房买卖合同”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房产管理机构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手续。